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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监管的政策就是优先保障投资人冲提差的本金,过往的收益只能排在本金之后,虽然投资人辛辛苦苦投了好几年得这些利息也理所当然当时还是要本金优先,不能让剩余收益与本金在同一个优先级上。大家如果都参与鼓动立案的话,首先过往的收益都是违法所得,出借人也是得不到的。况且一旦立案出借人的本金也会因为立案后的程序漫漫而得不到保障。无论对于剩余本金是否为零都是得不偿失。平台之前的各种做法的确让出借人诟病,但是在面临再过几十天就能看到第一笔汇款的出借人来说尽快拿到钱才是硬道理。如果将来人人将来执行的好剩余收益有可能也能回一部分。平台目前是认可出借人的剩余收益的权益的,但是从政策来说它一定不能和剩余本金在同一优先级上。希望出借人理性思考,逐步拿到钱才是硬道理。先确权,再成立监委会,然后确定回款方案。回款过程中也可以通过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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