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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8宇轩 发表于 2018-5-17 14:25
你说“多给的利息还是没扣除管理费的”——说明你还是没搞清楚,多给的利息直接减去,不归你的。不归你的 ...
这么说吧,我认为 待收=前-多*0.9,因为多给的那部分利息是实际到账时要扣10%,人人并没有多给那么多,待收就应该增加。比如我查到的一份原定投宝,转聚投后,新聚投5月16日后的利息是没问题,但是原定投宝3月18之前利息为8.97元,待收利息为0.78元,3月18日后多给利息8.19元。刚好待收0.78=8.97-8.19。而我查到记录,8.19元是没有扣管理费的,扣了之后实际多给的利息只有8.19*0.9=7.37元,那么待收利息不就应该为8.97-7.37=1.6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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