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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反对票,理由如下:兑付计划按3:4:3比例在两年半兑付本金,但按现金兑付金额计算,每年根本无法到达这个比例,方案中就要详细说明现金无法完成每年兑付比例的情况下,如何推进兑付计划,不细说就意味着3:4:3兑付计划只是摆设,根本无法实现;现金兑付没有明确按照投资者剩余本金比例还款,却规定没人每次不低于300元,对我这样的投资时间长、金额大的老客户显失公平;不同意设特殊困难群体绿色通道,平台不能拿别人的钱扶贫,投P2P就有风险,有困难走其他兑付方式再处置变现,不能侵犯其他投资人的利益;专用账户多方监管,多方是谁没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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